2016年3月3日 星期四

講述教學法

講述教學法


講述教學法是教學的一種形態,教師透過口述教導或介紹知識給學生,使其對某一主題的知識有所了解。講學的內容可依課程不同而有所差異,學校系統中的講學通常會包含語言數學科學歷史地理社會學等基本項目,部份科目在講學外常會有實習課程,例如藝術資訊科學。授課的講師通常會站在講台上對少則數名、大則數百名學生或聽眾演講。由於講學帶有教育性質,因此除了學校中的教師,政治人物的演說、神職人員的布道,甚至是銷售員的商品展示都可視為是講述教學的另一種形態。
作為教育體系的重要一環,講述教學法是現代各國學校系統中最普遍的教學方式,但也受到批評。批評者認為,講述教學是一種單向的交流,而不涉及聽眾與講師間的雙向溝通,因此缺乏主動學習的效果。然而目前各國高等教育仍普遍採取講述教學法作為教學的方式,因為如果想將知識傳播給最多的學生,講述教學是兼具經濟性與便利性的方法。除了教學以外,講述教學在其它場合中也是重要的環節。例如學術獎項頒發時,得主對自己成就的演講也可視為是講述教學的一種,而在學術會議上,講學也是促進學術交流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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